当前位置:首页>>长检动态
长检动态
四“心”级检察官
时间:2009-12-17  作者:  新闻来源:湖州长兴 【字号: | |

 认真就能事做对,用心才能事做好。对长兴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韩惠明来说,用心,是他多年来始终不变的信念和坚持。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和再审案件改判率方面,他有其过人之处,更重要的是他优秀的品格、模范的行为和精湛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尊重。在八年的检察生涯中,他对工作怀惴炽热之心,对下属充满关爱之心,对家人唯有愧疚之心,而对名利抱淡泊之心——人称四“心”级检察官。

  对工作,怀着一颗炽热的心

  韩惠明现年40岁,1997年从长兴县人民法院调入检察院,2001年开始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当他还是民行科普通干警时,他每年办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均居湖州地区人均办案数前列,办案质量更是力争“抗一件,准一件”。干警们因此佩服地称他为“能人”,而家属却因其在家甚少称他是“外人”。担任民行科科长后,他对案件的把关异常严格,对干警办理的每一件抗诉、提抗和检察建议案件,他都要认真翻阅案卷,审读提抗报告、建抗报告、检察建议书和审结报告,对于不妥之处他都要一一与承办人商讨,甚至连错别字也逃不过他的眼睛,遇到疑难之处有时还要反复核对查找、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资料。因此一件案件这样审查下来,相当于亲自办理了大半件案件的工作量。照此计算,长兴检察院一年30多件申诉案件,他相当于办理了20件左右。

  工作中,他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拓宽民行检察工作思路。2004年年初,得知院反贪部门办理了一起共同挪用公款案件。也许是因为职业敏感性,他从法律者的角度,经过全面审查,发现肩负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职能的县财政局没有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立即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向县财政局发出了督促起诉通知书,对县财政局应当行使相关职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施监督。虽然此次督促起诉工作,因其他客观原因而告终结,但实际上发挥了督促起诉应有的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为今后督促起诉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除此之外,他还具备较强的侦查意识,以创新求发展,勇于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新途径。把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较强的职业敏感性,从日常民事行政申诉案中发现、获取线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突破。2006年9月,由他一手经营线索、外围调查并依法立案查处的一起法官职务犯罪案件,在整个湖州政法系统,乃至广大老百姓当中都引起了不小的震撼。该案是湖州市民行检察部门自行侦破的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第一案,也是2006年浙江省民行系统立案查处的第一起法官职务犯罪案件。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仅是他同学,还是他在法院工作时共事多年的同事。但是在法律面前他毫不徇私,他说:“不管是谁,只要他犯了罪,都应毫不留情,将其绳之以法。”由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特殊性,韩惠明承受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办案中,他两天两夜没合眼,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充分表现出一个优秀检察官的英雄本色。通过查办此案,他为全省民行检察系统运用侦查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经验,也极大鼓舞了全体民行干警的斗志,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权威。

  对下属,怀着一颗关爱的心

  幽默风趣,是韩惠明与下属交流的一贯风格。当有的干警为业务水平不能得到较快提高而苦恼时,他说:“我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是很有学识的样子,其实我肚中也没什么货,你们稍稍努力一点一定都比我强。”一句玩笑话,顿时拉近了他与下属的距离。

  工作之余爱开玩笑,但对新同志的培养他是一丝不苟,以严代爱,毫不马虎。手把手的言传身教,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对新同志写的第一份笔录、第一份抗诉书、第一份检察建议、第一份审结报告,他都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把关,有不满意的地方他就毫不留情地退回重写,直至他非常满意为止。新同志第一次出庭抗诉,他必去旁听,庭后还给予评议,点明优点,指出缺点。

  他的良苦用心,促使新同志迅速成长,很快适应民行检察工作,成为办案骨干,使检察事业后继有人。

  对家人,怀着一颗愧疚的心

  韩惠明的妻子已下岗多年,原本凭借他的社会地位,只要他开口,给妻子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并不困难。可他不愿意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私利,妻子至今都在到处打工。到检察院工作以后,他一次都没有陪妻子外出旅游。由于自己工作很忙,妻子上班时间又不固定,女儿有时放学回家,只好一个人吃冷饭或方便面。女儿小时候就有个心愿,希望爸爸能陪她到外面去走走看看,可他总是说:“过段时间等爸爸有空了一定陪你去!”这句话说了好多年,如今女儿已经上了高中,这个承诺还是没有实现。“天下哪个父母不疼孩子?我们实在是对不住女儿,给她的关怀太少了!”每每说到自己的女儿,韩惠明的语气里充满了内疚。

  对名利,怀着一颗淡泊的心

  韩惠明从事检察工作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做出的成绩却是大家有目共睹。也有人劝他:“自己都是从法院出来的,你就手下留情,不要老是纠正法院的判决,那会得罪别人的,你以后还想不想升官了?”。他毫不犹豫地说:“怕得罪人,就不来检察院了!想升官发财,更不用来检察院干了!”他把秉公执法掂得比什么都重,却把“乌纱”轻放一边,把“升官”看得淡如云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民行系统“办案能手”、县劳动模范、“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在外人眼里,民行科长是一个大有油水可捞的官职。的确,错误判决被纠正后,只要你开个口,自然会有人向你“进贡”,何况主动表示感谢的也很多。但是韩惠明时刻铭记着这样一句话:“无私才能无畏,无私才能服人”。对他来说,当科长意味着清贫。他坚信:钱只能买动没有灵魂的廉价之人,却丝毫买不动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的执法者。权钱交易,说情送礼,家庭往往是利用率最高的场所。他把自己的家庭当作“第二道防线”,对家人“约法三章”:凡是当事人送来的东西,一律不要;凡涉及办案的吃请,一律不到;不管谁来说情,一律无效。

  四心级检察官韩惠明,八年如一日,把青春岁月都献给检察事业,体现的正是人民检察官一身正气执法、两袖清风做人的高大形象。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