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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检动态
我院三项制度加强看守所监督管理
时间:2009-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长兴县院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建立三项制度,主动加强与看守所的联系,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一是建立“晨暮两会”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早晨准时参加看守所交接班晨会,认真听取看守所民警对前一天监情动态的情况汇报以及所领导的点评和当天的工作布置。下午下班前二十分钟,驻所检察室干警召开一次例会,各干警对当天所做的工作进行一次口头汇报,检察室主任根据汇总情况对当日工作进行点评并布置次日工作,由内勤将汇总情况记入驻所检察日志。

  二是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坚持每日巡查看守所窗口接待室、会见室、提审室,并深入监区督查监控室民警在岗在位及监控巡视工作机制运行情况,随同管教民警进入监室,实地监督了解在押人员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民警的直接管理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对新收押刑事拘留人员个别谈话制度。规定对新收押刑事拘留人员于收押后3日内必须及时进行谈话,根据谈话对象确定谈话内容及重点,将看守所的秩序情况、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无其他检举揭发情况作为重点了解内容。今年来,共与刑事拘留人员谈话累计334余人次,应收押人员约见而进行的谈话6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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