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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时间:2021-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日下午,长兴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及湖州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等会议精神。长兴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屠晓景

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会上,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屠晓景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政治学习是为了明确前进目标,是为了实现理念指导实践,只有把路线问题学深学透,真正领略精神实质,才能统一思想、正确有效执行。要实实在在学习,做到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善学善思,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二是要做好工作总结。考核年度总结阶段即将到来,要做好今年的总结。既要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更要做好分析,找准当前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拿出切实的、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 

三是要谋划来年工作。工作目标已经确立,接下来全院要全力谋划落实。院里将改进对干警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除了办案业绩考评外,还要做好考核贡献度的考核,营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氛围。工作中要注重抓特色,做好工作品牌培育工作,提升长兴检察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沉下身去,多动脑筋、多链接可用资源,努力推动长兴检察工作发展。 

部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交流学习体会。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自觉,铸牢政治之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检察职能,深化“三服务”工作。二是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两个大局之中。从政治上和大局上谋划好检察工作,制定实施好我院十四五规划。三是始终牢牢把握“三个效果”之尺。坚持司法公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树好品牌,提升长兴检察的影响力。四是要抓实“规范、提升、激励、考核”四项队伍建设举措。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单位制度建设,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高素质检察干警队伍。 

执法者要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公正赢得权威。作为我们检察机关,模范遵守并严格执法,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我们每个检察干警尤其是办案检察官应尽的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自我做起,从日常办案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公平公正,为全面依法治国奉献检察力量。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检察工作中,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坚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追求执法办案政治、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二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在刑法的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发生冲突时,坚持以人权保障为先导的价值观念。三要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坚决防止为追求实体正义而牺牲对程序正义的追求。以公开听证为抓手,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一是要强化公正履职,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力度。不断提高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办理出有影响有效果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从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个案正义的关切。二是要以人民为中心,突显检察监督新成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监督有力、整改有效。三是要抓基础强建设,进一步谋划刑执检察长远发展。总结过去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保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法治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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