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聋哑人被诈骗,检察官助力追回诈骗款,暖心。19岁少年涉案,检察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给予少年新生。毫无交集的两人,因为一念之差,开启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交叉人生,幸运的是,他们遇见检察官,遇见更好的自己。
“哥哥,充3000元才有资格兑换积分哦,完成转账等审核通过就可以进群啦。”屏幕那头传来一条条消息,对方自称是某交友平台的客服,热情地向温某介绍进群规则。温某按要求充值后,却被告知无法进群。当温某要求退还充值的1万元时,对方却以“兑换积分失败”“积分数据和出款端口异常等”为由拒绝,温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随即报了警。公安机关发现还有多名被害人与温某有类似情况,于是顺着线索追查到了赵某。
2022年6月,案件移动至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案后,赵某供述,通过打球认识了谢某(另案处理),两人比较投缘,谢某允诺只要出借银行卡就给予一定好处,赵某便答应帮忙。不久后,赵某将银行卡借给谢某用于收取不明现金流水,共计32万元。
正是赵某轻易答应“帮忙”,让他和温某有了交集。转入赵某卡内的32万元不明现金里,恰好包含了温某的5000元诈骗款。赵某的行为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赵某低下了头,追悔莫及。检察官案分析银行卡数量、流水金额、犯罪手段等情况后,认为本案总体情节较轻。经过社会调查,检察官进一步分析赵某人身危险性、日常表现及可改造性,发现赵某作案时仅19周岁,系大专在读大一学生,无前科劣迹及不良行为,因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扮演了“工具人”角色,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还要站在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角度思考,坚持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进一步审查案卷,检察官发现被害人温某系聋哑人,每月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贴,暂无其他救济途径。为挽回温某的损失,检察官对赵某释法说理,引导赵某认罪认罚,让其主动归还温某5000元,减少被诈骗对温某生活造成的影响。
“我就是带着侥幸心理做了不该做的事,我会吸取教训,好好学习,坚决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2023年4月18日,平阳县检察院依法对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赵某终于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开启校园生活。与此同时,温某拿到了失而复得的钱,内心很受触动,“以后想踏踏实实工作,好好生活”,他们都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检察官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绝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就轻易充当网络犯罪的“帮凶”。同时,要提高警惕,在看到不符合常理的“好处”时,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确认,切勿随意相信聊天软件上的陌生账号,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浙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