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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201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2-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3月 日在长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应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挑战,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保持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刑事案件439件71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16件665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604件998人,经审查起诉553件930人,批捕和起诉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2.7%和14.3%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决定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19人特别是在办理多被告的非法传销和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中,依法掌握宽严尺度,严格区分主从犯,以打击策划、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为重点,对其余处于听从、跟随状态的犯罪嫌疑人则慎重对待,注重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惩防并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同时,把改善干群关系,努力化解因职务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大要案12件,科级以上干部8人。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小城镇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积极推动行业预防、系统预防和个案预防,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剖析32次,警示教育活动28次,接受预防咨询99人次。健全重大项目预防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个千亿”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合溪水库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待106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重点工程的前期预防提供服务。

坚持法理并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依法办理。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22件,接待群众来访58批360人次,化解初信初访案件46起。切实做好世博会期间的涉检信访工作,认真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没有因处置不当、化解不力而出现被动局面。健全检调对接机制,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工作,8件案件经刑事和解予以结案,6件民事案件达成了执行调处和解协议, 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建立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针对执法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积极推行答疑说理制度,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解决问题。

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探索检察职能的延伸,完善参与社会管理举措,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成效。

落实服务大局工作措施。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实现全县“两年大跨越、再创新辉煌”奋斗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努力使检察工作从单纯办案转变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这个更高层面上来完善检察干警联系企业制度,送法上门,以案说法,提高企业和员工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经常深入联系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虚假出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25人。

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准确、监督全面、关系协调、创新进取”为特点的工作模式,完善信息收集管理机制,特别是在上海世博会等特殊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信息摸排和监管,共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情况18人,均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有效整改。同时,通过我院积极推动,建立了以司法为主导、公检法司四家信息联动平台,覆盖全县21个社区矫正工作站,对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管理考核信息实行网上流转,努力实现监督的全面性。全省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题会议在我县召开,我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份。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青少年犯罪案后跟踪帮教,努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健全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8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维稳工作。探索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为有困难的被害人寻求司法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确定专人及时掌握涉检网络舆情,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利用网络快速便捷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检察门户网站等作为联系群众的新平台,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法律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加强执法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撤案6件,决定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28人。依法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4人,提请、建议提请民事抗诉15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的规定,加强和法院的沟通,统一认识,保障疑难复杂案件顺利审结。驻看守所检察室认真落实日检察、月检察等日常检察工作以及减刑、假释呈报审查等专项检察工作依法纠正减刑呈报不当12人,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5份,驻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建设,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7 件7人。积极探索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就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南太湖-长兴检察》(人大代表专刊),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出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规范》,明确每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联系县人大代表若干名,定期沟通交流情况。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完成第三届人民监督员的换届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名,并对3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表决。切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规范强制措施执行和赃款赃物扣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建立办案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确保办理的每个案件程序规范,执法文明。

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两手抓,重视岗位练兵,狠抓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院开展了以“服务大局水平提升年、案件质量巩固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年”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年”活动,并将“三个年”活动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座谈讨论、检察官宣誓等多种途径,分专题、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规定内容,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不断激发调动全院干警凝心聚力、争创一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通过论辩对抗赛、检察实务讲评、组织观摩庭等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办案、办事的综合能力。重视优秀人才的发掘,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各类业务竞赛,4人在上级检察机关的业务竞赛中获奖。注重理论调研对检察实务的促进作用,全年在各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12篇,参加省级理论研讨会8人次。继续推行检察长团队导师制、新进干警乡镇长跟学制和检委会秘书轮流制,有意识地把年轻干警推到一线,经受锻炼,提升能力。

积极稳步推进基础建设。为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经省检察院和县编委批准,设立基层检察室,构建点面结合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其扎根基层、信息灵敏、反应灵活的优势,走村进户,宣传法制,调处矛盾,为基层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开发区、和平检察室运行半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法律咨询86件,妥善化解疑难矛盾纠纷6件,参与地方矛盾纠纷排查分析39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42人次,发出检察建议7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4次,受教育近300人次。开展送法进村、进企业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为密切干群关系、检民关系,维护基层稳定和谐作出了努力。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我院的工作做法在会上作了重要介绍。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院的“两房一中心”项目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关心重视和乡镇、部门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缺乏创新举措,深度、广度、力度不够;四是少数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尚不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五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高学历人才和检察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有待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扎实推进“六区”建设,紧紧围绕“三升一改”目标,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山水园林型现代化新兴城市、加快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增强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的自觉性。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完善、落实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以妥善处理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的关系,注意办案策略,严格把握法律政策尺度,确保服务发展和依法办案相统一。

二、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水平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大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涉“黄赌毒”、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涉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预防讲师团及精品课程库。全面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好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件。

三、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始终牢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大对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力度。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通过下访巡访、便民联系卡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及时倾听和反馈群众诉求,有效疏导民意,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把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深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职务犯罪预防、特殊人群的帮教矫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岗位练兵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四、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积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系统性、实务性、针对性更强的岗位练兵体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导向和凝聚作用,培育干警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打造一支和谐向上的检察队伍。化内部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积极探索科学的内部管理模式,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山水园林型现代化新兴城市和惠及全县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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