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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3-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22日在长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如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太湖望县、锦绣长兴”奋斗目标,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太湖望县、锦绣长兴”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服务。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5702人,同比上升11.5%15.7%,提起公诉6431047人,同比上升21.6%和16.7%。其中,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4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387人,提起公诉516人,批准逮捕涉毒涉赌案件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125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配合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活动,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116人,提起公诉3448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全面实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认真分析评估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及时把握舆情动态,依法理性接待当事人,缓和涉案群众对立情绪,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涉检上访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抓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4人。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决定不批准逮捕49人,不起诉18,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5。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1.4万元。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82件,接待群众来访470余人次,化解初信初访案件156件。全力做好“两会”、十八大等重点时段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检察职能,参与基层治安防控和平安创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办案,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各类法制宣讲15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监督,共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等情况8人,均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加强与乡镇综治办、团委、妇联、派出所、法庭的联系与配合,定期到学校、村(居)委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我院荣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的作用,基层检察室与辖区内有关行政村制定《检民共建新农村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共建任务等方面对检察干警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进行具体部署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和勤廉长兴建设中的作用。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反腐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等重点部门和环节的腐败案件。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严肃查办发生在涉农资金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10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

规范执法,增强办案质效。健全与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完善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参与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7起,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认真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推进规范文明办案。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理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党委重视、检察指导、检村互动、重在实效的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格局。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堵塞管理漏洞。加大预防宣讲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次,接受预防咨询35人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5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待72人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严格把关,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行为,依法监督纠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人,监督撤案3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22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加起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对违法侦查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件次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大对刑事、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抗诉1件并获改判。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6件,建议提请抗诉7件,法院已改判8件。同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推进监所检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审查监管场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22件,依法纠正呈报不当3件,对监管活动不当发出检察建议2份。严把收押、期限和释放三道关,确保超期羁押零记录。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努力维护监管秩序。

健全诉讼监督机制。立足诉讼监督工作实际,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诉讼监督机制,增强诉讼监督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与县公安局就审查逮捕阶段公安机关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达成共识,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非法证据情形的,及时调取侦查阶段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审查监督。加强检法两家的协作配合,创新民行检调对接机制,在审查申诉阶段力促和解,抗诉再审阶段协助调解,尽最大努力消除当事人心中积怨。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如何加强衔接配合,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明确,《意见》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建立依托政务网的社区矫正联动信息工作平台,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实行动态监督。

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营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环境

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观看主题教育片、集中讨论、检察官任职宣誓、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进一步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检察队伍文明公正执法。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县委提出的“增强‘八力’提素质、创先争优作表率”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学习力、领导力、思想力、责任力、执行力、意志力、凝聚力、号召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全局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疑案研讨、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188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岗位知识学习。以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科室学习、参加辅导班、撰写调研论文等形式,充分研究修改后法律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各类业务考评机制,出台《争创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实施方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对20多项检察工作内容细化分解为100多条具体要求进行考核,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把考核的内容和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重视与相关制度的协调配合,确保与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充分实现管理手段间的互补,形成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考核监控机制及信息反馈机制,使考评从注重结果向全面提高迈进,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规定,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制度,对看守所检察审讯室实行物理隔离,完善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进行全面监督。以执法办案环节为重点,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院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就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南太湖-长兴检察》(人大代表专刊),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座谈会,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结合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管理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 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 2013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工业强县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3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三聚焦”为载体,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太湖望县、锦绣长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我县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犯罪,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绿色发展。加强对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动态研究,落实针对性司法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更加积极地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落实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坚持立足职能,在各项工作中深化、细化、实化措施,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断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效。

三、更加坚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突出查办妨碍公共服务管理、侵害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提升反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立足职能,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行业预防、工程项目预防、警示预防、预防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努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更加有效强化诉讼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调解、执行活动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加强类案监督,建立健全类案问题发现机制、类案线索评估机制,解决执法办案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监督力度与质效的有机统一,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和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监督的适当性、时效性,增强监督效果。

五、更加严格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把规范执法放在突出位置,突出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执法制约,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公正规范、作风清廉。加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适用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我县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太湖望县、锦绣长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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