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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4日在长兴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如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长兴、平安长兴建设,以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自身建设为总要求,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办案水平、增强检察公信力为总抓手,忠实履职,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服务全县大局,全力推进法治长兴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着力维护良好发展环境。密切关注县级重点领域十六项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和推进力度,围绕全县转型升级、工业创强、项目建设和创新驱动等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检察服务保障。积极参与配合我县“治水治气”、“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积极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62109人。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办理金融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案件1265人,依法从快对以“1040工程”为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7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加强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司法保护,妥善办理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治安类、安全环保类、经济诈骗类犯罪1625,并针对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自觉践行法治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法治长兴建设的具体要求,出台《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法治长兴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把县委全面深化法治长兴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集中办理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案件11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检察官联村工作机制,在部分行政村设点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健全检委会工作规章制度,有效保障审议案件质量。

深入推进三项检察工作。切实推进金融检察工作,按照市检察院部署,积极参与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县域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组织开展“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打击整治,共办理电信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犯罪案2359。扎实开展环保检察工作,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案2748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13

二、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长兴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扎实做好惩治犯罪、维护民利等工作,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91575,同比分别下降13.3%11%,经审查批准逮捕346508人,同比分别下降14.1%11.8%;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0111514人,同比分别上升14.3%18.2%,经审查提起公诉9261371人,同比分别上升9.6%14.6%。始终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办理严重暴力犯罪5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83人、不起诉53人。

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规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59件;着力抓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重点整治突出信访问题8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救助案件当事人2人。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对符合标准的案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在10日内办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和寻衅滋事等相关案件121123人,其中77被判处缓刑。坚持“刑事公诉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双报告制度,两报告均得到了省、市检察院和县委领导的肯定,还就报告内容专门制作“全面深化法治长兴”系列节目播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法制校长”和“检企合作”等活动,深入全县各部门、乡镇、村、企、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20次。着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教育矫治涉罪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420余人次。强化基层检察室建设,重点加强和规范对“两所一庭”等基层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完善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相关规定,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三、注重惩防一体,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惩腐败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821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16人,立案数额在510万元的4人,10万至50万元的6人,50万元以上的6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5人。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人,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案件1010人,查办涉农、涉林补贴资金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5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 

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坚决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严格规范执行传唤、拘传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运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询问、讯问。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推进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强化情报信息在初查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建立不同案件类型初查研判模式和审讯突破模式。加强自侦办案规范化建设,探索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暂行规定》,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

深化制度预防工作。不断创新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方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12场,受教育人数达1100余人次。着力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针对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管理、建章立制。4月,全省预防工作推进会在长兴召开,我院制度预防工作在会上作经验交流。8月,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长预防宣讲观摩评比首场活动在长兴举行,我院以检察长带头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的工作模式多次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头版刊登讲座现场报道。

四、规范司法行为,全力推进检察公信力建设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职能,抓住影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倒逼执法办案更加依法规范。

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和《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员库,共开4次评查,评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行申诉和自侦案件81件,评查有涉案财物刑事诉讼案件212件,发现9起事实、罪名、量刑情节认定诉判存在分歧,通报10起案件在收集调取书证存在瑕疵、笔录制作不规范、文书内容填写不全面等方面27问题,全部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年所有起诉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发生判决无罪、撤回起诉等情况。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年”和“检察公信力提升年”活动,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开展案件评查、督导检查、剖析整改等工作,找准找实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11个,提出8项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实行逐项“销号”处理。着重就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讯问(询问)、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开展3督察,就侦监、公诉部门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逮捕、起诉条件把握,出庭质量等方面开4次督导,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8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2件,追捕5人,追诉漏罪、漏犯8人,提出刑事抗诉5件,法院现已改判2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刑罚领域和监管领域专项督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监督收监执行9人。积极惩治司法腐败,立案侦查了浙江省长湖监狱第十三监区原副监区长朱某某受贿案,朱某某因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6月。

五、加强检察管理,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

加强法治理念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轮40余次,开展检察实务讲评19场,切实强化宪法法律至上、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等检察法治思维的培训。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人人要争做办案能手法律专家,件件要办成实案铁案好案”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推出岗位练兵十大举措,开展全员培训,累计组织培训检察人员20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依法办案的水平。强化人才选拔机制,多名干警获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公诉新秀等荣誉称号。加强应用性理论调研,全年干警共撰写调研论文36篇,其中14篇在省级以上法学类期刊发表,4篇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1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知名期刊优秀成果奖。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演讲比赛、书画比赛、微课比赛、红色革命传统教育、青年检察官成才沙龙、趣味运动会和读书月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12场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2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演讲比赛囊括一二名3名干警参加全县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诗歌朗诵比赛获得二等奖。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搭建检察宣传平台,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营造富有长兴检察特色和谐快乐的文化氛围。

六、依法接受监督,全力推进阳光检察建设

主动作为,务实创新,完善接受监督措施,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人代会上的检察工作报告,及时汇报重要工作部署、查处大要案以及队伍建设情况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赢得人大代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热情接待2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视察和检查,认真听取并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评议相结合,按照县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我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自觉接受对三名检察员履职情况的评议,进一步推动队伍能力的提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深化阳光检察。认真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242条、相关法律文书602份、重要案件信息12条,法律文书实际公开率居全市第一。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工作,在长兴传媒集团开设全市首档检察类法制栏目《检察在线》,目前已经编播7期,反响良好。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表检察新闻稿件23篇,发布微信信息45期,微博信息200余条,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结合“两房一中心”建设整改工作,全面开展推进集控申接待、案件管理、司法工作区和阳光检务网络平台等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实现各项对外服务职能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

加强各方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大司法监督和检务督察力度,切实加强对司法一线、重点岗位的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健全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违反规定干预办案。全面落实审查逮捕阶段每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完善同步录音录像移送审查制度,实行新收押人员面谈制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合理调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布局,统筹推进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度建立。

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迈出了新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业务开展还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全面综合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阳光检察工作还不够深入,检务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办案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检察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着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县“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我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为我县全力打造经济转型升级版、生态文明升级版、开放融合升级版、城乡建设升级版和民生改善升级版保驾护航。出台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换届期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建立检察官“联村联企”双联工作机制,推动检力下沉,确保落实司法为民,服务企业发展,特别是加强对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的帮扶,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二、全力深化法治长兴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继续按照我院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严格司法措施,建立完善“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司法改革部署和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三、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着力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性违法风险评估机制,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规范行政程序运行为目标,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遏制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渎职、侵权等情况的发生。持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新部署新要求,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大案、要案。不断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惩防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我院制度预防工作,注重成果转化运用,促进相关单位制度健全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

五、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引导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守职业良知,弘扬法治精神,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断提高干警的检察业务能力,坚持“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宗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及业务培训活动,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更加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网络舆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意见,建立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拓展监督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深入探索大数据时代新媒体传播规律,凝聚检察发展正效应,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

各位代表,“十三五”规划的新蓝图已经绘就,检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县委部署和人大决议,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履职尽责,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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