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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8日在长兴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如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县委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目标和一二六十工作体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071人,提起公诉1234人,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达100%,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做到不拔高、不降格。聚力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共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10条。深入打财断血,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土壤。针对办理的套路贷、招投标领域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批捕、起诉省市督办案件1175人,依法积极稳妥办理了省督的舟山市任伟兵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长兴县唐健平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一批重大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1649人,切实彰显扫黑除恶决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县委振兴实体经济、双提十攻坚行动、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县等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县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97152人,对损害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的案件,批捕38人,起诉54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经营人员等涉嫌犯罪的,不批捕37人,不起诉21人,建议法院判处轻缓刑43人,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办理的姜某、朱某假冒注册商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优秀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举办服务民营企业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工作通报会、座谈会、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切实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共走访企业300余次,解决法律方面问题50余个。我院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做法被上级领导和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着力推进社会治理。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少捕慎诉,全年依法不批捕58128人,不起诉165193人。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促成刑事和解5482人。加强检察环节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检律互动,共提供法律援助32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刑事案件中生活困难的重伤、死亡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9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6万元,有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运用司法救助定纷止争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经验交流。深化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公开审查逮捕、不起诉公开听证等活动10次。对我院办理的刑事公诉案件深入分析,形成我县《2018年度刑事公诉案件分析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三项防控建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40件,接待群众来访50批。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

二、聚焦民生办好实事,坚持践行司法为民

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推进民生检察工作,着力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贯彻落实“三服务”工作部署要求,主动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6个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三服务优秀案事例。着眼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长兴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联合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出台《关于加强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8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食品、环境等方面的获得感。共批捕、起诉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1224人。联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的意见》,积极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共批捕、起诉涉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案件207209人。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和特别程序,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361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18人,并全部实行社会观护帮教。监督立案4人,监督撤案3人。注重在办案中监督,针对旅馆业登记管理、在校生防诈骗教育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探索侵害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监督,全力帮助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2件,参与调解2次。探索在长兴县部分学校开展派设检察官法治辅导员试点工作,已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2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次。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联合龙山街道开展小小检察官体验之旅秀美少年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优化便民诉讼措施。加快推进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服务网络平台和检察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检察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实现一次都不用跑。认真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39条,法律文书716份,重要案件信息19条。接待律师322次,提供电子阅卷334次。加强12309举报中心工作,畅通诉讼当事人控告申诉渠道,受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问题35件,均依法妥善办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2个案件获评全市刑事申诉优秀案例。深入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发挥我院作为县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广专班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案件推送审核监督,确保案件信息反馈及时。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逮捕、起诉、审判等协同比例达到100%

三、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全面深化法律监督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驱动,完善职能配置,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做优刑事检察。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150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238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17127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531042人。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制约,受理监委移送案件89人,刑事拘留55人,决定逮捕55人,提起公诉910人。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人,追捕、追诉11人,追捕、追诉案件被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纠正违法8次。审查刑事判决658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改判1。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1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8件。规范开展驻看守所检察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开展监督活动24次,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1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制度,积极担当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79511人。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加强法律帮助工作的意见》,推进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法检 “两长同庭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推进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全面铺开。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共审查民事案件23件。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通过强化内部衔接和外部协作排查虚假诉讼线索,着力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间借贷领域、建设工程、劳务工资和企业破产的虚假诉讼线索。经本院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已改判虚假诉讼案件5件,1个案例获评全市民事检察生效裁判监督精品案例。加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共发出4份检察建议。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共发出5份检察建议,有效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10件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做实行政检察。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违法风险防控三三三机制,连续四年召开长兴县深化行政违法风险防控机制府检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联合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19年度案件评查,牵头召开全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会,共评查16个行政执法单位80余件案件;开展2017-2019年度行政处罚执行未到位情况检查,共审查8个单位近200个案件。联合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1起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复议检察调解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共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件,推动4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促进规范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聚焦法定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7,起诉1件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件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实现公益诉讼全覆盖。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切实推动专项治理8个。其中,联合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收缴电捕鱼工具134台,行政处罚1起;联合县人社局,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监督,共发出书面稽核告知书25份。探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办理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将办案质效交由人民评判。

四、聚焦四化队伍建设,全力锻造长检铁军

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对标五个过硬四化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政治建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认真组织专题学习10余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真正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长兴检察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星期一夜校等形式,组织学习30次、党课宣讲12次、专题集中讨论4次。持续打造党建品牌,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检察官五联”工作机制被评选为全县机关三星级党建品牌。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等规定,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

坚持改革兴检。认真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动人员、机构和编制配置实现向业务一线倾斜,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8件,列席县法院审委会5次。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规范检察官权责配置和办案机制。强化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制定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内控机制,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22次,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8次,讨论研究决定案件32件,评查案件300余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人才强检。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常态化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30余次。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撰写调研文章28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7篇,被省市院立项重点课题11个,获省级以上表彰5篇。强化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在新华社、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30余篇,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审阅录用信息31篇,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先进单位。不断加强与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检研合作、检校共建。与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组织干警分批赴浙江大学培训。

坚持从严治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县委推进清廉长兴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台《长兴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层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打造清廉检察品牌,将责任落实到各个层级。积极配合完成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专项巡察工作,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四个方面18个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坚持纪在法前”“预防为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共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活动13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开展检务督察83次,加强对全院干警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敢于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五、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科学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虚心改进各项工作。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我院开展扫黑除恶、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3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我院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我院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全面开展检察官五联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强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检察在线》电视栏目的主题策划,改版编播12期,编发《长兴检察专报》5期,编发《长兴检察信息》36期。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回顾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检察工作理念、办案方式需进一步更新转变;二是法律监督线索来源不畅,机关间存在信息壁垒,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法律监督工作实效;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专业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还比较薄弱,检察大宣传、大信息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我们会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20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法律监督,提升核心战斗力,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环太湖发展高地、长三角经济强县、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聚焦四个方面:

(一)聚焦提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以十大专项行动开展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的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着力推动专项斗争由提升政治站位向提升政治定力转变、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保障我县接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赶超发展、新一轮双提十攻坚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深入推进我院服务民营企业五五五工程,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开展检察官五联工作,全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二)聚焦防控风险,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以办案为中心,紧密结合诉源治理、平安长兴建设,在检察办案中不断强化社会治理。努力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着力抓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主动防范办案风险,组织实施办案风险防控工程,完善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案件质量控制、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进完善检律合作、律师全面参与检察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以案释法、刑事和解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发挥检察环节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职能,积极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办理制度,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聚焦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能力。以贯彻县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若干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检察建议工作,提升工作实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刑事检察方面,重点开展捕诉一体、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建议等工作。民事检察方面,凝聚多方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诉讼领域犯罪,助力诉源治理工作。行政检察方面,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非诉执行力度,推动行政检察工作打开新局面。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新职能,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和配合,抓早抓小,数量与质量并举,积极探索等外领域相关工作。

(四)聚焦四个铁一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标四个铁一般四化要求,全力锻造长检铁军,为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之弦,慎独慎微,秉公办案。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部署,深化层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办理监督机制,切实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依法公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抓好《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执行,提高警示教育成效,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以更高标准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切实推进业务能力建设,全方位拓展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忠诚履职,为建设环太湖发展高地、长三角经济强县、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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