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 “重要窗口”建设为引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突出贡献集体”“全市生态文明依法治理先进集体”,3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全面展现检察使命担当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推进,以实际行动厚植忠诚本色。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平安长兴”建设,保持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85件1705人。围绕“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年”行动,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6人。对涉黑恶案件全程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率100%;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制发的检察建议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优秀检察建议。全力配合党委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办理涉疫案件11件13人,其中办理了全省首例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入选省高院、省检察院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强化监检衔接配合,提高反腐工作合力。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0件10人,决定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对职务犯罪案件均依法提前介入,在证据标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其中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优秀案例。完善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的查办机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自侦案件线索初查2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条,立案侦查并获法院判决1件1人。
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强迫交易等案件34件68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依法不捕、不诉37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全年共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企业新闻发布会及座谈会,发布《长兴检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刑事检察白皮书》;通过“@民营企业家”系列栏目,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二、全心全意惠民生、强保障,充分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进一步强化检察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通过办案全力保障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坚决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年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案件58件64人;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48件176人;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18件81人,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4件24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起诉涉毒案件19件31人,落实省检察院“1号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县邮管局推动寄递行业打击毒品犯罪重点整治活动。聚焦窨井盖安全问题,办理全省首例因盗窃窨井盖被判处破坏交通设施罪案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通过办案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公共利益保护,妥善办理全市首例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成8名被告人对损坏矿山进行补植复绿。在全省率先探索“河长+检察长”治水新模式,联合县河长办(治水办)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全县547条河道检察全覆盖,工作成效被省治水办转发,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联合县治气办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督查机制,依法有效处置大气污染问题,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三服务”优秀案事例。
通过办案全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故意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24件24人。积极挽救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不诉36人。探索创新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方式,联合县妇联、县瑞兴慈宁妇产医院创设“瑞兴慈宁关爱基金”,为未成年被害人在心理救助、维权服务等方面提供司法保护。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深入推进检察官法治辅导员工作,录制《家长大讲堂》电视栏目,扩大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影响力,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次。
三、始终坚持强协作、重创新,着力提升检察治理效能
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提升检察治理效能。
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融入县矛调中心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矛调中心并实质化运行。狠抓“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民心工程,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25件,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发挥好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针对校车司机猥亵儿童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县校车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并联合三部门实行校车司机入职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救助案件40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把诉源治理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出台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化解社会矛盾、修补社会关系。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60件954人,适用率为87.76%。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开展“少捕慎诉”,依法不捕、不诉252件349人。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促成刑事和解58件81人,有效减少诉讼增量、推动纠纷化解。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与县政府深化“三三三”行政执法违法风险防控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有效助推依法行政。联合县司法局召开2020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共评查17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24件案卷,监督纠正7件。召开全县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强化检察建议对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其中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以检察建议形式推动100余亩闲置土地动工建设,推动追缴应收土地出让金1170万元,推动收回闲置土地310亩。
四、持续发力强监督、提质效,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法律监督系统观念,构筑内部协同、外部联动、内外一体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22人,追捕、追诉17人,纠正违法11次,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6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5件,开展收监执行监督6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确保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切实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的若干规定》,将质效贯彻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审查起诉办案天数平均减少17天,全年“案-件比”1:1.083,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民事检察稳中有进。以民法典的颁布为契机,构建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件。强化对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依托基层检察室调处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以监督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
行政检察创新发展。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创新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事例,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在全省转发。全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4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力度,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均已采纳回复。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起诉全市首例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维护王伟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案件,使侵权人在浙江法制报公开道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5件,实现四大领域全覆盖,行政整改到位率100%。办案领域从法定范围“4+1”向新领域拓展,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限高设施妨碍应急车辆通行、加油站扫码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
五、持之以恒重自强、谋发展,切实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对标“四化”标准,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为检察事业发展筑牢根基。
狠抓思想建设。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意识形态的教育、管控和引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开展“12·4”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干警对宪法的尊崇和职业尊荣感。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品牌为抓手,全力打造检察特色党建。
狠抓素能建设。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建设,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犯罪、涉众型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7件,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建立每月业务数据分析交流会制度,找准业务发展的短板弱项和工作发力点。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实训50余次。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运用,4项工作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5个案例获评省市级典型、优秀案例,17个课题获国家级、省市级课题立项,12项调研成果获省市级奖项。
狠抓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在全省首家出台《关于加强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实施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司法行为。出台检务督察实施方案,共开展检务督察90余次。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涉毒案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8次,向县政协全面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8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20余次,推进检察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检察工作,主动建言献策,惠以真知灼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践行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四大检察”业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四是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中的困难瓶颈有待进一步破解。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1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重要窗口”建设的目标定位,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奋力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立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和时限提醒机制,自觉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系统思维抓好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抓实检察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开展教育、形势政策报告或专题培训,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用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是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强化服务保障大局水平。补齐法律监督短板,运用系统思维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对刑事检察工作,要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重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提升诉讼监督工作质效。对民事检察工作,要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精准化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对行政检察工作,要以审判执行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必办案件,以更主动的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同时要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抓好班子建设,注重对优秀干部的交流选任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构建合理的干部梯队结构。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周晒、月考、季评”为特色的检察工作考核管理体系,营造争优创先的工作环境。
四是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引擎,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以“数字赋能现代化先行”为指引,加强智慧检务体系建设,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深化远程讯问、远程出庭、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等系统应用,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保障体系。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人员配备,强化司法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技术手段应用,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检务保障,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水平。
五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得更严更实。持续抓好“三个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等制度的落实,督促干警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优化监督力量配置,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风险防范体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奋力争创长三角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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