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版)
2024年2月4日在长兴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屠晓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踊跃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和“六创六比六看”行动,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48人、审查起诉案件1365人,同比分别上升18%、21%。突出惩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2人。办理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331人。办理各类涉毒犯罪21人。办理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4人,针对涉黑恶人员刑满释放后再犯罪问题深度剖析,获省扫黑办充分肯定。
立足办案促进诉源治理。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7人、不起诉367人,诉前羁押率15.2%。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秩序与效率的促进作用,适用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率97%。针对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如公益诉讼部门针对自储自用柴油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做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3件,办理群众各类信访173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7件。聚焦案件焦点,开展公开听证98件。开发区检察室化解辖区矛盾80余起,打造的“为民”普法共同体基地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对涉企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做到一案一研判。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不捕、不诉7人。打击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6人。惩治金融领域犯罪22人。依法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合规整改。办理侵犯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5人,第二检察部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迭代升级检察服务保障共同富裕指标体系2.0版本,被《浙里共富》刊发。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保障作用,救助95名困难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办理的督促保护古银杏群落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全省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省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份,对36个在建项目督促规范工程管理、管护责任。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0人。探索公益损害赔偿金认购碳汇新方式,与南太湖法院共建“湿地碳汇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环境公益志愿服务基地”,联合长三角生态能源碳汇基金开展“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固碳增汇项目”。深度剖析全国首例“COD去除剂”案件,推动14家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法律义务,获评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中经受淬炼洗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的“融合检察+”案例在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品牌评比中获评优秀成果。
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提升履职能力。12名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我院获评2023年度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10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其中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8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
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开展各类检务督察活动85次。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实。建立办案风险预警和规范案件审理期限等机制,从源头压实办案责任。
一年来,我们积极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4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人大交办、转办、督办事项。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全面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3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7名代表委员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提供公益诉讼线索30多条。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理相关案件18件,其中构建“1+7+N”模式深入开展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获省人大相关领导批示肯定,被最高检刊登转发。自觉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通过开展办案情况会商通报、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法律适用统一。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长兴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提升为人民司法能力方面的思路举措还需进一步拓宽。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基础建设还需进一步夯实,队伍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以深入实施“六创六比六看”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以及全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富美长兴”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站位更高”,矢志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长兴检察事业发展的实干实效。坚持政治引领业务、业务融入政治,践行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聚焦“履职更优”,能动精准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富美长兴”建设,努力推动“法治元素”成为“发展要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打击各类犯罪。聚焦县域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化公益诉讼品牌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是聚焦“治理更精”,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化行刑衔接,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更好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加强涉检信访预防、化解力度。发挥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作用,做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深化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是聚焦“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突出业务主导,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以数字化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五是聚焦“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提升队伍塑造变革能力和干事创业活力。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提升专业素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用更加优异的检察工作成效,为奋力谱写“富美长兴”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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