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察建议,我们已经落实增设了6处人行横道标志、提示标志,并联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人行横道区域安全专项治理。”近日,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函。
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齐山路888号电话:0572-6026915 邮编:313100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