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新方法、新手段的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有效震慑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全国、省、市、县“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确定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